27111200002 液化丙烷

液化丙烷(propane, C₃H₈),瓦斯燃料及石化原料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MH)
第三欄
2.5%

稽徵代號:T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255 應檢附經濟部能源署同意文件。
    • 能源管理法 :適用條文 第 6 條 — 能源供應事業經營能源業務,應遵行中央主管機關關於能源之調節、限制、禁止之規定。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能源產品,其輸入、輸出、生產、銷售業務,非經許可不得經營。 前項許可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並送立法院。 輔助說明:進口能源產品前,須檢附經濟部能源署同意文件並遵行能源調節、限制、禁止之規定;未經許可而經營能源產品輸入業務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罰則 第 20-1 條 — 未經許可而經營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能源產品之輸入、輸出、生產、銷售業務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C02 本項下部分商品屬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 商品檢驗法 :適用條文 第 3 條 — 下列商品,經標準檢驗局指定公告種類、品目或輸往地區者,應依本法執行檢驗: 一、在國內生產、製造或加工(以下簡稱產製)之農工礦商品。 二、向國外輸出之農工礦商品。 三、向國內輸入之農工礦商品。 輔助說明:進口經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之商品,應依商品檢驗法執行檢驗、報驗合格後始得輸入及進入市場;違反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輸入或進入市場者,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罰則 第 60 條 — 應施檢驗商品之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運出廠場、輸出入或進入市場。 二、違反第七條第一項不得運出貨物儲存地點之規定。 三、違反第二十七條重行報驗、第四十條第一項重行登錄或第四十五條第二項重新聲明之規定。 四、以詐偽方法取得檢驗合格證書。 五、未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於一定期間內核銷。 …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2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Engas M40(2017-09-13)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說明,係由Propane>99%、Butane(normal)<1%及Ethyl-mercaptan Approx.25ppm等組成,經高壓液化用作冷媒使用,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2711節之詮釋,並參酌美國海關N274048案例及歐盟海關DE26852/16-1、PLPL-WIT-2017-00321案例對液化丙烷之分類意旨,依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2711.12.00.00-2「液化丙烷」。另本案包裝容器鋼瓶可再回收重複利用,依解釋準則一、五(乙)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 材質成分::Main Components:Propane > 99% CAS Number:74-98-6 Minor Components:Butane(normal) < 1% CAS Number:106-97-8 Odorant:Ethyl-mercaptan Approx.25ppm CAS Number:75-08-1 功能用途::冷媒 發文文號 106AA0564
  • 申報貨品::PROPANE R290(液化丙烷)、5kg/DRU(2017-07-12)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資料說明,係經液化之丙烷(100%),依據HS解釋準則一(第27章章註1(a))及六之規定,並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2711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2711.12.00.00-2號。 材質成分::PROPANE 100% 功能用途::冷媒 發文文號 106BA0114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化學品 / 列管法規

T (T/T*)油氣類 NT$690/噸 貨物稅條例第 10 條 油氣類之課稅項目及應徵稅額如左: 一、汽油:每公秉徵收新臺幣六千八百三十元。 二、柴油:每公秉徵收新臺幣三千九百九十元。 三、煤油:每公秉徵收新臺幣四千二百五十元。 四、航空燃油:每公秉徵收新臺幣六百十元。 五、燃料油:每公秉徵收新臺幣一百十元。 六、(刪除)。 七、溶劑油:每公秉徵收新台幣七百二十元。 八、液化石油氣:每公噸徵收新台幣六百九十元。 前項各款油類摻合變造供不同用途之油品,一律按其所含主要油類之應徵稅額課徵。 行政院得視實際情況,在第一項各款規定之應徵稅額百分之五十以內予以增減。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美國 580,422.79 公噸 71.15%
  2. 卡達 82,063.21 公噸 10.06%
  3. 沙烏地阿拉伯 44,680.21 公噸 5.48%
  4. 科威特 34,802.01 公噸 4.27%
  5. 馬來西亞 20,977.00 公噸 2.57%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 27111100003 液化天然氣
  • 27111300001 液化丁烷
  • 27111400108 液化乙烯
  • 27111400206 液化丙烯
  • 27111400304 液化丁烯
  • 27111400402 液化丁二烯
  • 27111910003 液化石油氣(混合液化丙丁烷)
  • 27111990006 其他液化碳化氫(烴)
  • 27112100001 天然氣
  • 27112910001 氣態石油氣(煉油氣)
  • 27112990004 其他氣態碳化氫(烴)
  • 27011100005 無煙煤
  • 27011200004 煙煤
  • 27011900007 其他煤
  • 27012000004 煤磚、煤球及煤製類似固體燃料
  • 27021000005 褐煤,不論已否磨成粉狀,但未經結塊
  • 27022000003 經結塊褐煤
  • 27030000006 泥煤(包括泥煤屑),不論是否經結塊
  • 27040010003 煤、褐煤或泥煤所製之焦炭、半焦炭,不論是否經結塊
  • 27040020001 乾餾碳

延伸閱讀與工具

  • 📂 第 27 章總覽
  • 台灣關稅查詢完整指南
  • CCC Code 是什麼?
  • 進口稅試算機
  • 稅則號列搜尋
  • 需要辦理輸入許可證或查驗?看各簽審代號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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