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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81030009

聚醯胺-11,-12,-6,9,-6,10或-6,12

尼龍11/12:特殊尼龍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2.5%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
第三欄 5%

輸入 / 輸出規定

輸入規定(台灣)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2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PA12-CF45(聚醯胺與碳纖維混合物) 2017-08-31

    申報貨品:PA12-CF45(聚醯胺與碳纖維混合物)

    分類理由:本案依檢附之資料及樣品,係50%PA12、45% Carbon fiber、5% Others混合後,切裁造粒,依據解釋準則一(第39章章註六)及六之規定,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3908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3908.10.30.00-9號。

    材質成分:PA12 50% Carbon fiber 45% Others 5%

    功能用途:提供給射出廠加工,射出成塑膠製品。

    發文文號 106DA0150

  • 耐米防腐防銹調節漆 HJF-01M 2013-12-06

    申報貨品:耐米防腐防銹調節漆 HJF-01M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資料及說明,係由1-丁醇10%、二甲苯30%、環氧樹脂30%及聚醯胺樹脂30%組成,為防腐防銹透明調節漆,其揮發性有機溶劑未逾50%,並符合稅則第39章之初級狀態;依據稅則第39章章註2(戊)、4之規定及HS註解稅則第3908節之詮釋,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3908.10.30.00-9號。

    材質成分:1-丁醇10%、二甲苯30%、環氧樹脂30%、聚醯胺樹脂30%

    功能用途:防腐蝕耐米塗料

    發文文號 102BA311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瑞士 578.93 公噸 31.83%
  2. 中國大陸 556.20 公噸 30.58%
  3. 德國 297.42 公噸 16.35%
  4. 日本 281.47 公噸 15.48%
  5. 法國 90.70 公噸 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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