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51090000 其他浮式平板玻璃及表面經研磨或拋光之平板玻璃,不含金屬線,具有吸收或反射層者
除不反射層浮法玻璃(7005101X)以外的含金屬線浮法平板玻璃,具吸收或反射層,如低輻射玻璃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7%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
- 第三欄
- 13.5%
稽徵代號:T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MP1 (一)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應符合「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之規定。(二)「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內列有特別規定「MXX」代號者,應向國際貿易署辦理輸入許可證;未列有特別規定「MXX」代號者,依一般簽證規定辦理。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適用條文 第 40 條 — 輸入或攜帶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物品,以進口論;其檢驗、檢疫、管理、關稅等稅捐之徵收及處理等,依輸入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輸往或攜帶進入大陸地區之物品,以出口論;其檢驗、檢疫、管理、通關及處理,依輸出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輔助說明:大陸物品屬有條件准許輸入者,須符合「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之規定,並依輸入物品有關法令辦理檢驗、檢疫及關稅等程序;輸入大陸地區物品一律以進口論。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
:適用條文 第 7 條 — 大陸地區物品,除下列各款規定外,不得輸入臺灣地區:
一、主管機關公告准許輸入項目及其條件之物品。
二、古物、宗教文物、民族藝術品、民俗文物、藝術品、文化資產維修材料及文教活動所需之少量物品。
三、自用之研究或開發用樣品。
四、依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規定准許輸入之物品。
五、供學校、研究機構及動物園用之動物。
六、保稅工廠輸入供加工外銷之原物料與零組件,及供重整後全數外銷之物品。… 輔助說明:大陸物品屬有條件准許輸入者,須符合主管機關公告之准許項目及輸入條件,並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入許可,未符合條件者不得輸入臺灣地區。
- 貨品輸入管理辦法
:適用條文 第 6 條 — 依本法規定限制輸入之下列貨品,貿易署應就其貨品名稱及輸入規定,彙編限制輸入貨品表,公告辦理之:
一、本法第五條所指特定國家或地區產製之貨品。
二、本法第六條採取必要措施限制輸入之貨品。
三、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限制輸入之貨品。
四、本法第十三條之一規定之輸入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
五、本法第十六條採取輸入配額之貨品。
六、本法第十八條因進口救濟採取限制輸入之貨品。
輸入限制… 輔助說明:大陸物品輸入採有條件准許,應符合「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之規定,並依限制輸入貨品表所列輸入規定辦理;列有特別規定代號者,須另檢附指定主管機關之文件方得進口。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3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半反射電視墻鏡(ST.TV mirror) 型號:MS106U 尺寸:小於3050mm×1830mm 厚度:2~8mm(2016-04-06)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半反射電視墻鏡,依據檢附資料及樣品,係浮式平板玻璃經真空磁控濺鍍鋁再鍍一層氮化矽透明保護層而成,按其呈半透明狀,屬浮式玻璃鍍上超薄之金屬,改進玻璃之反射品質而仍同時保持某程度半透明者,參據稅則第70章章註2(丙)及HS註解對稅則第7005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005.10.90.00-0「其他浮式平板玻璃及表面經研磨或拋光之平板玻璃,不含金屬線,具有吸收或反射層者」。 材質成分::1.透明平板玻璃 Sio2 70~74%、Na2O 12~15%、Cao 8~10% 2.玻璃表面鍍一層半透鋁,再鍍一層氮化硅透明膜保護 功能用途::功能:可當電視鏡,打開電視可看到影像,關掉時呈現鏡子效果 用途:電視鏡及廣告灯箱用鏡 發文文號 105AA0217
- 申報貨品::半反射玻璃 型號:MS101A 尺寸:小於3050mm×1830mm 厚度:2~8mm(2015-11-12) 分類理由::本案根據檢附樣品及資料之說明,係浮式平板玻璃經真空磁控濺鍍鋁再鍍一層氮化矽透明保護層而成。按其呈半透明狀,屬浮式玻璃鍍上超薄之金屬改進玻璃之反射品質而仍同時保持某程度半透明者,依據解釋準則一(稅則第70章章註2(丙)及HS註解第7005節之詮釋)規定,並參據(091)基預字第0050號稅則預先審核案例之分類意旨,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005.10.90.00-0。 材質成分::1.一般平板浮法玻璃 SiO2 70~74%、Na2O 12~15%、CaO 8~10% 2.玻璃表面鍍一層鋁再鍍氮化硅保護 功能用途::功能:可當電視鏡,打開電視可看到影像,關掉時呈現鏡子效果 用途:電視鏡及廣告灯箱用鏡 發文文號 104AA0659
- 申報貨品::Radiation Protective Shield ZF系列 0.2mm/3.0mm 鉛當量 100×180cm 厚度約10mm/15mm(2012-01-13)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說明,具有吸收及反射功能,參據HS中文註解對稅則第7005.10目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005.10.90.00-0。 材質成分::氧化鉛pbo:55.41、二氧化硅so2:39.10、二氧化鉀:4.94、其他成分:0.55 功能用途::用於X射線診斷機房,有效吸收溶解和阻擋直射線,散射線對醫護人員及周邊人員的安全 (有吸收反射功能) 發文文號 101AA0032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化學品 / 列管法規
T (T/T*)平板玻璃 10% 貨物稅條例第 9 條
平板玻璃:凡磨光或磨砂、有色或無色、有花或有隱紋、磋邊或未磋邊、捲邊或不捲邊之各種平板玻璃及玻璃條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但導電玻璃及供生產模具用之強化玻璃免稅。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印度 879.44 公噸 37.38%
- 印尼 418.51 公噸 17.79%
-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370.40 公噸 15.74%
- 沙烏地阿拉伯 229.81 公噸 9.77%
- 波蘭 151.51 公噸 6.44%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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