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42000008
拉製或吹製之片狀玻璃整塊著色(整體著色者)、不透明、閃爍或具有吸收、反射或不反射層
拉製玻璃:整體著色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1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SZ)
第三欄
13.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彩色玻璃 197FR 78cm × 96.2cm(每片玻璃尺寸) 2011-03-09
申報貨品:彩色玻璃 197FR 78cm × 96.2cm(每片玻璃尺寸)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為拉製彩色玻璃,依檢附之樣品及說明,係於玻璃膏添加色料後拉製而成,用於製作燈飾及藝術創作,參據H.S註解第7004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004.20.00.00-8。
材質成分:二氧化硅 58%、氧化鈉 16%、氧化鉀 5%、氧化鈣 15%、氧化鋁 5% 氧化鈷 0.001%、其他 0.999%
功能用途:美觀/製作精品燈飾、藝術創作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化學品 / 列管法規
- 列管標記
- T
- 列管類別
- (T/T*)平板玻璃
- 適用稅率
- 10%
貨物稅條例第 9 條 平板玻璃:凡磨光或磨砂、有色或無色、有花或有隱紋、磋邊或未磋邊、捲邊或不捲邊之各種平板玻璃及玻璃條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但導電玻璃及供生產模具用之強化玻璃免稅。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0.28 公噸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