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142000009 利用電感應或電介質損失作用之電爐及烘箱
感應加熱爐:電磁感應加熱設備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1.5%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
- 第三欄
- 5%
稽徵代號:T* Z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部分):半導體、通訊/電腦/感測器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做該非判定,符合者需經濟產業大臣許可。(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9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商用微波爐 COMMERCIAL MICROWAVE OVEN 型號:G17L 規格:220V 60Hz 2800W 17升(2017-11-10)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商用微波爐 COMMERCIAL MICROWAVE OVEN,型號:G17L,規格:220V 60Hz 2800W 17升,依檢附之資料,主要功能用途為商業場所快速加熱食物使用,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14節之詮釋及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14.20.00.00-9「利用電感應或電介質損失作用之電爐及烘箱」。 材質成分::304 不鏽鋼 功能用途::商業場所快速加熱食物使用 發文文號 106AA0701
- 申報貨品::商用微波爐 NE-SCV1WTK(2016-02-19)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商用微波爐NE-SCV1WTK,依據檢附型錄,重量為37.2KG,具備微波(1200W)及烘烤(1450W)功能,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14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14.20.00.00-9。 功能用途::微波;烘烤 發文文號 105AA0138
- 申報貨品::快速烤箱 型號:GC-3070(2014-06-12) 分類理由::依據所檢附之資料,係商用/工業場所快速加熱食物使用,具備烤箱及微波功能,參據H.S.註解中文版對第8514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14.20.00.00-9「利用電感應或電介質損失作用之電爐及烘箱」。 功能用途::具備烤箱及微波的功能,是屬於商用/工業用的產品 發文文號 103AA0452
- 申報貨品::商用微波爐 NE-1853 220V 60Hz 3000W(2014-03-27)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根據檢附資料,係商業場用之微波爐,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14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14.20.00.00-9「利用電感應或電介質損失作用之電爐及烘箱」。 功能用途::微波加熱食物 發文文號 103AA0217
- 申報貨品::商用微波爐/R-CD1800M/規格如附件原文型錄(2013-12-16)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資料,係商業場所快速加熱食物使用,參據H.S.註解中文版對第8514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8514.20.00.00-9「利用電感應或電介質損失作用之電爐及烘箱」項下。 功能用途::1800W大瓦力微波輸出,商業場所快速加熱食物使用 發文文號 102AA1006
- 申報貨品::商用微波爐/R-25JTF/規格如附件原文型錄(2013-12-16)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資料,係商業場所快速加熱食物使用,參據H.S.註解中文版對第8514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8514.20.00.00-9「利用電感應或電介質損失作用之電爐及烘箱」項下。 功能用途::2100W大瓦力微波輸出,商業場所快速加熱食物使用 發文文號 102AA1005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化學品 / 列管法規
T* Z (T/T*)電器類 依條例 貨物稅條例第 11 條
電器類之課稅項目及稅率如左:
一、電冰箱: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三。
二、冷暖氣機:凡用電力調節氣溫之各種冷氣機、熱氣機等均屬之,從價 徵收百分之二十;其由主機、空調箱、送風機等組成之中央系統型冷 暖氣機,從價徵收百分十五。
三、除濕機:凡用電力調節室內空氣濕度之機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但工廠使用之濕度調節器免稅。
四、音響組合:分離式音響組件,包括唱盤、調諧器、收音擴大器、錄音座、擴大器、揚聲器等及其組合體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
五、電烤箱:凡以電熱或微波烤炙食物之器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
前項各款之貨物,如有與非應稅貨物組合製成之貨物者,或其組合之貨物適用之稅率不同者,應就該貨物全部之完稅價格按最高稅率徵收。
第一項第三款冷暖氣機,得就其主要機件,由財政部訂定辦法折算課徵。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346.78 公噸 67.23%
- 日本 115.59 公噸 22.41%
- 泰國 22.64 公噸 4.39%
- 越南 19.60 公噸 3.80%
- 德國 5.29 公噸 1.03%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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