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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42000009

利用電感應或電介質損失作用之電爐及烘箱

感應加熱爐:電磁感應加熱設備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1.5%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
第三欄 5%

輸入 / 輸出規定

輸入規定(台灣)

稽徵代號
T* Z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9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商用微波爐 COMMERCIAL MICROWAVE OVEN 型號:G17L 規格:220V 60... 2017-11-10

    申報貨品:商用微波爐 COMMERCIAL MICROWAVE OVEN 型號:G17L 規格:220V 60Hz 2800W 17升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商用微波爐 COMMERCIAL MICROWAVE OVEN,型號:G17L,規格:220V 60Hz 2800W 17升,依檢附之資料,主要功能用途為商業場所快速加熱食物使用,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14節之詮釋及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14.20.00.00-9「利用電感應或電介質損失作用之電爐及烘箱」。

    材質成分:304 不鏽鋼

    功能用途:商業場所快速加熱食物使用

    發文文號 106AA0701

  • 商用微波爐 NE-SCV1WTK 2016-02-19

    申報貨品:商用微波爐 NE-SCV1WTK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商用微波爐NE-SCV1WTK,依據檢附型錄,重量為37.2KG,具備微波(1200W)及烘烤(1450W)功能,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14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14.20.00.00-9。

    功能用途:微波;烘烤

    發文文號 105AA0138

  • 快速烤箱 型號:GC-3070 2014-06-12

    申報貨品:快速烤箱 型號:GC-3070

    分類理由:依據所檢附之資料,係商用/工業場所快速加熱食物使用,具備烤箱及微波功能,參據H.S.註解中文版對第8514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14.20.00.00-9「利用電感應或電介質損失作用之電爐及烘箱」。

    功能用途:具備烤箱及微波的功能,是屬於商用/工業用的產品

    發文文號 103AA0452

  • 商用微波爐 NE-1853 220V 60Hz 3000W 2014-03-27

    申報貨品:商用微波爐 NE-1853 220V 60Hz 3000W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根據檢附資料,係商業場用之微波爐,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14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14.20.00.00-9「利用電感應或電介質損失作用之電爐及烘箱」。

    功能用途:微波加熱食物

    發文文號 103AA0217

  • 商用微波爐/R-CD1800M/規格如附件原文型錄 2013-12-16

    申報貨品:商用微波爐/R-CD1800M/規格如附件原文型錄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資料,係商業場所快速加熱食物使用,參據H.S.註解中文版對第8514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8514.20.00.00-9「利用電感應或電介質損失作用之電爐及烘箱」項下。

    功能用途:1800W大瓦力微波輸出,商業場所快速加熱食物使用

    發文文號 102AA1006

  • 商用微波爐/R-25JTF/規格如附件原文型錄 2013-12-16

    申報貨品:商用微波爐/R-25JTF/規格如附件原文型錄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資料,係商業場所快速加熱食物使用,參據H.S.註解中文版對第8514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8514.20.00.00-9「利用電感應或電介質損失作用之電爐及烘箱」項下。

    功能用途:2100W大瓦力微波輸出,商業場所快速加熱食物使用

    發文文號 102AA1005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化學品 / 列管法規

列管標記
T* Z
列管類別
(T/T*)電器類
適用稅率
依條例

貨物稅條例第 11 條 電器類之課稅項目及稅率如左: 一、電冰箱: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三。 二、冷暖氣機:凡用電力調節氣溫之各種冷氣機、熱氣機等均屬之,從價 徵收百分之二十;其由主機、空調箱、送風機等組成之中央系統型冷 暖氣機,從價徵收百分十五。 三、除濕機:凡用電力調節室內空氣濕度之機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但工廠使用之濕度調節器免稅。 四、音響組合:分離式音響組件,包括唱盤、調諧器、收音擴大器、錄音座、擴大器、揚聲器等及其組合體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 五、電烤箱:凡以電熱或微波烤炙食物之器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 前項各款之貨物,如有與非應稅貨物組合製成之貨物者,或其組合之貨物適用之稅率不同者,應就該貨物全部之完稅價格按最高稅率徵收。 第一項第三款冷暖氣機,得就其主要機件,由財政部訂定辦法折算課徵。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中國大陸 346.78 公噸 67.23%
  2. 日本 115.59 公噸 22.41%
  3. 泰國 22.64 公噸 4.39%
  4. 越南 19.60 公噸 3.80%
  5. 德國 5.29 公噸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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