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437095009 可錄及顯示播放文字、靜態圖像或聲音檔案之攜帶式電池供電電子閱讀器;主要供兒童用攜帶式互動電子教育裝置

電子閱讀器:電子書或兒童教育設備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MH)
第三欄
10%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部分):半導體、通訊/電腦/感測器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做該非判定,符合者需經濟產業大臣許可。(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C02 本項下部分商品屬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 商品檢驗法 :適用條文 第 3 條 — 下列商品,經標準檢驗局指定公告種類、品目或輸往地區者,應依本法執行檢驗: 一、在國內生產、製造或加工(以下簡稱產製)之農工礦商品。 二、向國外輸出之農工礦商品。 三、向國內輸入之農工礦商品。 輔助說明:進口經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之商品,應依商品檢驗法執行檢驗、報驗合格後始得輸入及進入市場;違反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輸入或進入市場者,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罰則 第 60 條 — 應施檢驗商品之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運出廠場、輸出入或進入市場。 二、違反第七條第一項不得運出貨物儲存地點之規定。 三、違反第二十七條重行報驗、第四十條第一項重行登錄或第四十五條第二項重新聲明之規定。 四、以詐偽方法取得檢驗合格證書。 五、未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於一定期間內核銷。 …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5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小王子點讀筆(74C603)(2017-12-28)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小王子點讀筆」根據檢附資料,由感應筆頭、IC、造型喇叭、電源開關、Reset孔及電池盒蓋(需裝入2顆4號電池)組成,可移動攜帶使用,內部已錄存固定音訊,使用上須搭配巧連智2018年3月號讀本(非本案貨品),當感應筆頭點選特定文字或圖片,經影像辨識及解碼,立即播放對應聲頻,設計供已滿4歲的孩子使用,提供聽故事、聽歌曲、互動問答等教育功能,參據HS註解第8543節詮釋及解釋準則一、六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43.70.95.00-9。 材質成分::塑膠(ABS)、IC、紙 功能用途::按按鈕配合書本,聽故事、歌曲、玩遊戲 發文文號 106AA0796
  • 申報貨品::InkCase I7 保護殼 for IPhone 7(2017-04-20) 分類理由::根據檢附資料,本案貨品「InkCase I7 for iPhone 7」係iPhone 7手機保護殼上安裝4.3吋電子紙作為顯示裝置(E-Ink Display),畫素800 x 480,顯示灰階16色階,內建微處理器,緩衝記憶體(RAM)容量1GB,NAND Flash記憶體2GB,Linux作業系統,內具鋰離子蓄電池,可將手機中之電子書文件(檔案類型:txt、epub)、圖片、電子郵件、新聞利用藍芽傳輸下載閱讀,依據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及HS註解第8543節之詮釋,稅則宜歸列第8543.70.95.0 材質成分::PC+TPE 功能用途::iPhone 7電子紙保護殼,可以呈現文字及圖像但無法播放影片 發文文號 106CA0104
  • 申報貨品::InkCase Ivy 保護殼 for IPhone 7(2017-04-20) 分類理由::根據檢附資料,本案貨品「InkCase Ivy for iPhone 7」係iPhone 7手機保護殼上安裝2.1吋電子紙作為顯示裝置(E-Ink Display),畫素212 x 104,僅顯示單色,內建微處理器,緩衝記憶體(RAM)容量32KB,NAND Flash記憶體256KB,Linux作業系統,內具鋰離子蓄電池,可將手機中之圖片等利用藍芽傳輸下載閱讀,亦可顯示手機訊息中心之內容、時間/日期、待辦事項等資料,依據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及HS註解第8543節之詮釋,稅則宜歸列第8543.70.95. 材質成分::PC+TPE 功能用途::iPhone 7電子紙保護殼,可以呈現文字及圖像但無法播放影片 發文文號 106CA0105
  • 申報貨品::可可熊 頭+身體50公分,腿20公分,長25公分,寬30公分 總重:1600公克 電源供應方式:鋰電池2600mAh或Micro USB接口以5V 1A之充電器進行充電(2016-12-08)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可可熊,總重1600公克,依據檢附之資料及功能用途說明,係外觀呈熊玩偶造型,可移動攜帶使用,使用內置鋰電池為電源,具有智能語音聊天、語音點播故事等各式學習音頻、英文兒歌、古詩、百科知識等各類音頻或智能英文單詞翻譯等敎育學習功能,主要供兒童作為陪伴書僮使用之智能語音互動裝置(雲智能互動機器人),屬具獨立功能之電機器具,符合ITA2項目「主要供兒童用攜帶式互動電子教育裝置」貨品之特性,依據HS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及HS註解對稅則第8543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43.70.95.00-9「可錄 材質成分::材質:進口絨 填充物:100% PP棉(內含機芯) 機心材質:塑膠 功能用途::智能聊天,可用中英文和小朋友對話;深度學習,智能自主學習,可隨累積的對話數據成長,幫助父母了解孩童;早教點播,雲端有大量點播資源,透過APP操作為孩子講故事、唱兒歌、學中英文;WIFI音箱,連結速度比藍芽快速穩定,可做隨身音箱;擴展方便,雲端直接更新,不用手動下載內容 發文文號 105AA0973
  • 申報貨品::名稱:6.8吋電子筆記本;型號:E60Q62;規格:6.8"E-INK Panel, 1500mAh可充電鋰離子聚合物電池,內建記憶體:4GB, Android OS作業系統(2016-11-22)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圖片與型錄說明,其操作介面將「書寫」與「閱讀」功能並列,無主從功能之分,係兼具記事本功能之電子閱讀器,宜按解釋準則一、六,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43.7095.00-9號「可錄及顯示播放文字、靜態圖像或聲音檔案之攜帶式電池供電電子閱讀器;主要供兒童用攜帶式互動電子教育裝置」項下。 功能用途::有內建記憶體可將書籍放在機台內顯示電子書書籍內容,顯示照片檔案,手寫筆記本功能(可存取原始檔案,匯出圖片檔),開啟wireless功能可透過瀏覽器連上網路。 發文文號 105CA0286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中國大陸 67.06 公噸 98.54%
  2. 中華民國 0.97 公噸 1.42%
  3. 美國 0.03 公噸 0.04%
  4. 越南 0.00 公噸 0.01%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 85431000006 質點加速器
  • 85432000004 信號產生器
  • 85433020008 專用或主要用於製造印刷電路之電鍍及電解機器
  • 85433090003 其他電鍍、電解或電泳機器及器具
  • 85434000108 電子煙裝置
  • 85434000206 加熱式菸草產品裝置
  • 85434000901 其他類似個人用電子霧化裝置
  • 85437010001 電子欄柵能源機
  • 85437021008 電氣礦藏探測器
  • 85437022007 電氣金屬探測器
  • 85437030007 臭氧產生器
  • 85437040005 電氣爆炸設備(包括安全發爆器在內)
  • 85437053009 混音用之數位訊號處理器具,可連接有線或無線網路者
  • 85437059003 其他錄音用混波組或減音組
  • 85437060000 檢驗冶金用顯微鏡或標本之電氣拋光設備
  • 85437070008 畜牧業用電氣放牧器
  • 85437081005 發電機用電氣同步器
  • 85437082004 電氣擋風刮刷器、去霜器及去霧器(機動車輛用者除外)
  • 85437091003 具有翻譯或字典功能之電氣機器
  • 85437092002 經皮神經電刺激器

延伸閱讀與工具

  • 📂 第 85 章總覽
  • 台灣關稅查詢完整指南
  • CCC Code 是什麼?
  • 進口稅試算機
  • 稅則號列搜尋
  • 需要辦理輸入許可證或查驗?看各簽審代號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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