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437095009 可錄及顯示播放文字、靜態圖像或聲音檔案之攜帶式電池供電電子閱讀器;主要供兒童用攜帶式互動電子教育裝置
電子閱讀器:電子書或兒童教育設備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0%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MH)
- 第三欄
- 10%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中國大陸)
- 禁止進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進境範圍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國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與電腦儲存介質 ③珍貴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連帶禁止之禁止進境 7 類含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與精神藥物。(中國海關總署)
- 2026 官方目錄|兩用物項候選 9 項(部分):中國 10 位碼與台灣 CCC 僅共用 HS6;本號別候選包含:3A101 模/数转换器、3A233.a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3A233.b 辉光放电质谱仪;另有 6 項請至稅則詳細頁展開。命中須申領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未命中仍須依品名、性能、用途及最終用戶判定。(商務部 / 海關總署) 監管證件代碼:3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限制出境 7 項:①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 ②國家貨幣 ③外幣及其有價證券 ④無線電收發信機、通信保密機 ⑤貴重中藥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關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為進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別涉及旅客攜帶、行李與寄遞申報;不等於所有商業出口無線電設備都要 SRRC。SRRC 型號核准適用於中國境內銷售、使用,商業出口是否須許可仍按兩用物項技術描述、用途與最終用戶判定。(中國海關總署)
- 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國郵發〔2016〕107 號):19 類 188 種禁寄物品,集運高風險者:第 4 類壓縮和液化氣體(含打火機)、第 5 類易燃液體(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類毒品及易製毒化學品、第 16 類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盜版品、假藥)、第 17 類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象牙、虎骨)。另《快遞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 806 號,2025-06-01 施行)要求實名收寄、收寄驗視與安全檢查。(國家郵政局 / 公安部 / 國家安全部)
- 5A002:高性能密碼機、密碼卡與密鑰管理產品(部分):中國參考商品編號 8543709950。密碼機/卡須達清單密鑰條件,且對稱加解密 ≥10 Gbps或非對稱簽名 ≥50,000 tps;密鑰管理產品另須支援 ≥10,000 個管理對象。一般具有登入密碼或消費級加密功能的設備不因此受控。(商務部 / 海關總署 / 國家密碼管理局) 監管證件代碼:3 對應中國碼:8543709950
- 0A903.a:反無人機電子干擾設備(部分):中國參考商品編號 8543709960。民用反無人機電子干擾設備的干擾範圍>5 km時須兩用物項出口許可;≤5 km只代表未因本條自動列管,仍須核對軍品、最終用途及中國境內對干擾/反制設備的研製、生產、銷售管理。(商務部 / 海關總署 / 工業和信息化部) 監管證件代碼:3 對應中國碼:8543709960
- 個人郵遞物品出境限值(寄台灣 800 元人民幣):海關總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號(經 2024 年第 176 號修改):個人寄往港、澳、台地區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幣,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為 1000 元人民幣。⚠️ 800 元是門檻不是免稅額度——超出者「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課稅;僅郵包內單一不可分割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者例外。另《海關法》第 46 條規定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者一律按貨物辦理。(中國海關總署)
- 一般出口程序:一般貨物出口須辦理出口報關(商品編號 10 碼)。集運包裹主流走跨境電商 9610「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經營主體須為企業),次之為快件貨物類(KJ2 報關單)或郵政 EMS/國際小包。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報即可。(中國海關總署)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中國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中國海關商品編號為 10 碼,第 7 碼起與台灣稅則號別不對應;且官方明訂「商品範圍以商品名稱為準,海關商品編號供通關申報參考」,兩用物項並規定「不論是否列明海關商品編號,均應依法辦理許可證」,故不得僅以號列判斷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現處於暫停實施期間,實際出口規定以中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2026 官方兩用物項目錄:HS6 854370 共 9 項候選
商品範圍以官方品名與描述為準;中國10位海關商品編號僅供通關申報參考。台灣與中國只共用前6位HS,卡片關聯均屬候選提示。
-
3A101
模/数转换器;中國商品編號 8543709930;具有以下任一特
性的模/数转换
器:
a.在-54~125℃的温度范围内连续工
作;
b.专门设计以符合加固设备的军用技
术规范;
c.专门设计或
改进成军用,或
设计成抗辐射
的,并具有以下
任一特性:
1.在额定“精度”下
转换速率大于每秒
200000 次完整的转
换;
2.在规定的工作温
度范围内“精度”超
过满量程的1/10000
以上;
3.品质因数为1×108
以上(每秒转换次数
除以“精度”);
4.内含具有以下两
种特性的模数转换
器微型电路:
a.达到最大分辨率
时的最长转换时间
小于20μs;
b.在规定的工作温
度范围内,额定的非
线性度高于满量程
的0.025%。
-
3A233.a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中國商品編號 9027819020、8543709940;能够测量不少于
230u的离子、分
辨率高于2/230的
质谱仪及其离子
源:
注意:为分析六氟
化铀在线样品而
专门设计或制造
的质谱仪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核
出口管制清单》加
以管制。
a . 电 感 耦 合 等 离 子 体 质 谱 仪
(ICP/MS);
-
3A233.b
辉光放电质谱仪;中國商品編號 9027819020、8543709940;b.辉光放电质谱仪(GDMS);
-
3A233.c
热电离质谱仪;中國商品編號 9027819020、8543709940;c.热电离质谱仪(TIMS);
-
3A233.d
电子轰击质谱仪;中國商品編號 9027819020、8543709940;d.具有以下两种特性的电子轰击质谱
仪:
1.分子束入口系统,将准直的分析物
分子束注入分子被电子束电离的离子
源区域;
2.能冷却至-80 ℃或更低的温度,以
捕获未被电子束电离的分析物分子的
一个或多个“冷阱”;
技术说明:
1.3A233.d项所管制的是通常用
于六氟化铀气体样品同位素分析的质
谱仪。
2.3A233.d项所管制的电子轰击
质谱仪也称电子冲击质谱仪或电子电
离质谱仪。
3.在3A233.d.2项中,“冷阱”
是一种通过将气体分子凝结或冻结在
冷的表面上来捕集气体分子的装置。
就本项而言,闭环气态氦低温真空泵
不是“冷阱”。
-
3A233.e
配备微量氟离子源的质谱仪;中國商品編號 9027819020、8543709940;e.设计用于锕系元素或锕系氟化物,
配备微量氟离子源的质谱仪。
-
5A002.b
密码机、密码卡;中國商品編號 8543709950;b.具有以下两种特性,以实现密码运
算为主要功能的设备(密码机、密码
卡):
1.含有64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对称密
码算法、768 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基于
整数因子分解的非对称密码算法或
128 位以上密钥长度基于椭圆曲线的
非对称密码算法;
2.对称密码算法加解密速率10Gbps
以上或非对称密码算法签名速率
50000tps以上;
-
5A002.d
密钥管理产品;中國商品編號 8543709950;d.具有以下两种特性,用于对称密钥
或非对称密钥的生成、分发、存储等
管理功能的服务端设备或系统(密钥
管理产品):
1.含有64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对称密
码算法、768 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基于
整数因子分解的非对称密码算法或
128 位以上密钥长度基于椭圆曲线的
非对称密码算法;
2.支持管理对象数量10000以上。
-
0A903.a
反无人驾驶航空器电子干扰设备;中國商品編號 8543709960;民用反无人驾驶
航空器系统:
a.干扰范围大于5km 的反无人机电
子干扰设备;
官方海關商品編號欄空白者仍可能依法須辦兩用物項許可;不得自行猜配稅則號別。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部分):半導體、通訊/電腦/感測器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做該非判定,符合者需經濟產業大臣許可。(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C02 本項下部分商品屬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 商品檢驗法
:適用條文 第 3 條 — 下列商品,經標準檢驗局指定公告種類、品目或輸往地區者,應依本法執行檢驗:
一、在國內生產、製造或加工(以下簡稱產製)之農工礦商品。
二、向國外輸出之農工礦商品。
三、向國內輸入之農工礦商品。 輔助說明:進口經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之商品,應依商品檢驗法執行檢驗、報驗合格後始得輸入及進入市場;違反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輸入或進入市場者,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罰則 第 60 條 — 應施檢驗商品之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運出廠場、輸出入或進入市場。
二、違反第七條第一項不得運出貨物儲存地點之規定。
三、違反第二十七條重行報驗、第四十條第一項重行登錄或第四十五條第二項重新聲明之規定。
四、以詐偽方法取得檢驗合格證書。
五、未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於一定期間內核銷。
…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5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小王子點讀筆(74C603)(2017-12-28)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小王子點讀筆」根據檢附資料,由感應筆頭、IC、造型喇叭、電源開關、Reset孔及電池盒蓋(需裝入2顆4號電池)組成,可移動攜帶使用,內部已錄存固定音訊,使用上須搭配巧連智2018年3月號讀本(非本案貨品),當感應筆頭點選特定文字或圖片,經影像辨識及解碼,立即播放對應聲頻,設計供已滿4歲的孩子使用,提供聽故事、聽歌曲、互動問答等教育功能,參據HS註解第8543節詮釋及解釋準則一、六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43.70.95.00-9。 材質成分::塑膠(ABS)、IC、紙 功能用途::按按鈕配合書本,聽故事、歌曲、玩遊戲 發文文號 106AA0796
- 申報貨品::InkCase I7 保護殼 for IPhone 7(2017-04-20) 分類理由::根據檢附資料,本案貨品「InkCase I7 for iPhone 7」係iPhone 7手機保護殼上安裝4.3吋電子紙作為顯示裝置(E-Ink Display),畫素800 x 480,顯示灰階16色階,內建微處理器,緩衝記憶體(RAM)容量1GB,NAND Flash記憶體2GB,Linux作業系統,內具鋰離子蓄電池,可將手機中之電子書文件(檔案類型:txt、epub)、圖片、電子郵件、新聞利用藍芽傳輸下載閱讀,依據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及HS註解第8543節之詮釋,稅則宜歸列第8543.70.95.0 材質成分::PC+TPE 功能用途::iPhone 7電子紙保護殼,可以呈現文字及圖像但無法播放影片 發文文號 106CA0104
- 申報貨品::InkCase Ivy 保護殼 for IPhone 7(2017-04-20) 分類理由::根據檢附資料,本案貨品「InkCase Ivy for iPhone 7」係iPhone 7手機保護殼上安裝2.1吋電子紙作為顯示裝置(E-Ink Display),畫素212 x 104,僅顯示單色,內建微處理器,緩衝記憶體(RAM)容量32KB,NAND Flash記憶體256KB,Linux作業系統,內具鋰離子蓄電池,可將手機中之圖片等利用藍芽傳輸下載閱讀,亦可顯示手機訊息中心之內容、時間/日期、待辦事項等資料,依據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及HS註解第8543節之詮釋,稅則宜歸列第8543.70.95. 材質成分::PC+TPE 功能用途::iPhone 7電子紙保護殼,可以呈現文字及圖像但無法播放影片 發文文號 106CA0105
- 申報貨品::可可熊 頭+身體50公分,腿20公分,長25公分,寬30公分 總重:1600公克 電源供應方式:鋰電池2600mAh或Micro USB接口以5V 1A之充電器進行充電(2016-12-08)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可可熊,總重1600公克,依據檢附之資料及功能用途說明,係外觀呈熊玩偶造型,可移動攜帶使用,使用內置鋰電池為電源,具有智能語音聊天、語音點播故事等各式學習音頻、英文兒歌、古詩、百科知識等各類音頻或智能英文單詞翻譯等敎育學習功能,主要供兒童作為陪伴書僮使用之智能語音互動裝置(雲智能互動機器人),屬具獨立功能之電機器具,符合ITA2項目「主要供兒童用攜帶式互動電子教育裝置」貨品之特性,依據HS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及HS註解對稅則第8543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43.70.95.00-9「可錄 材質成分::材質:進口絨 填充物:100% PP棉(內含機芯) 機心材質:塑膠 功能用途::智能聊天,可用中英文和小朋友對話;深度學習,智能自主學習,可隨累積的對話數據成長,幫助父母了解孩童;早教點播,雲端有大量點播資源,透過APP操作為孩子講故事、唱兒歌、學中英文;WIFI音箱,連結速度比藍芽快速穩定,可做隨身音箱;擴展方便,雲端直接更新,不用手動下載內容 發文文號 105AA0973
- 申報貨品::名稱:6.8吋電子筆記本;型號:E60Q62;規格:6.8"E-INK Panel, 1500mAh可充電鋰離子聚合物電池,內建記憶體:4GB, Android OS作業系統(2016-11-22)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圖片與型錄說明,其操作介面將「書寫」與「閱讀」功能並列,無主從功能之分,係兼具記事本功能之電子閱讀器,宜按解釋準則一、六,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43.7095.00-9號「可錄及顯示播放文字、靜態圖像或聲音檔案之攜帶式電池供電電子閱讀器;主要供兒童用攜帶式互動電子教育裝置」項下。 功能用途::有內建記憶體可將書籍放在機台內顯示電子書書籍內容,顯示照片檔案,手寫筆記本功能(可存取原始檔案,匯出圖片檔),開啟wireless功能可透過瀏覽器連上網路。 發文文號 105CA0286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67.06 公噸 98.54%
- 中華民國 0.97 公噸 1.42%
- 美國 0.03 公噸 0.04%
- 越南 0.00 公噸 0.01%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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