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法|第 26 條|農民輔導|法|生效中
第 五 章|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2-03
農會總幹事以外之聘任職員,由總幹事就農會統一考試合格人員中聘任並指揮、監督。 前項聘任職員,應由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督導省農會或直轄市農會統一考訓之。省農會併入全國農會後,由中央主管機關督導全國農會統一考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