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3 條|基本法規|法|生效中
第 五 章|大陸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2-06-08
違反依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所發之限制或禁止命令者,其文物或藝術品,由主管機關沒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