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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ion
In Force
第15條
最後修訂:
2024-11-13
📝 內容
海運快遞業者不得將同批海運進口快遞貨物分開申報。前項所稱同批海運進口快遞貨物,指同一發貨人以同一航次運輸工具發送給同一收貨人之快遞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