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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人工智慧基本法-第 2 條

📜
法律名稱
人工智慧基本法
📋
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科學技術
🏛️
Authority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6-01-14
📖 定義條文
📋 條文摘要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在地方為直轄市、縣(市)政府。 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 內容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在地方為直轄市、縣(市)政府。
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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