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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人工智慧基本法-第 6 條

📜
法律名稱
人工智慧基本法
📋
條款號
第 6 條
📂
分類
科學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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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ity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6-01-14
📋 條文摘要

行政院應成立國家人工智慧戰略特別委員會,由行政院院長召集學者專家、人工智慧相關民間團體及產業代表、政務委員、相關機關首長或代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首...

📝 內容

行政院應成立國家人工智慧戰略特別委員會,由行政院院長召集學者專家、人工智慧相關民間團體及產業代表、政務委員、相關機關首長或代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首長組成,協調、推動及督導全國人工智慧事務,並訂定國家人工智慧發展綱領。
前項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並審議國家人工智慧發展綱領;遇突發緊急或重大事件,應召開臨時會議。
第一項委員會之幕僚作業,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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