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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ion
In Force
第16條
📜
法律名稱
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
條款號
第16條
📂
分類
通關程序
📍
Hierarchy Path
3.19
🏛️
Authority
財政部 / 關務署
🏷️
Version
113.11.13
最後修訂:
2024-11-13
📦
Import Related
📝
內容
進出口海運快遞貨物屬應施檢驗(疫)或有其他簽審規定之品目者,應依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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