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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ion In Force

第20條

📜
法律名稱
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
條款號
第20條
📂
分類
通關程序
📍
Hierarchy Path
3.24
🏛️
Authority
財政部 / 關務署
🏷️
Version
113.11.13
最後修訂: 2024-11-13

📝 內容

海運快遞業者受託運人之委託運送出口快遞文件或出口低價海運快遞貨物,得憑貨物持有人身分以自己為貨物輸出人名義辦理報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