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56 條|國土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十二 章/第 四 節|內政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6-02-23
高層建築物之升降設備應依居住人口、集中率、動線等三者計算交通量,以決定適當之電梯數量及載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