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894 條|法律事務|法|生效中
第 七 章/第 一 節|法務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1-01-20
前二條情形質權人應於拍賣前,通知出質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