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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第 7 條

📜
法律名稱
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
條款號
第 7 條
📂
分類
證券暨期貨管理
📍
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
🏛️
Authority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2025-05-17 最後修訂: 2025-05-14
📋 條文摘要

客戶擬將有價證券以參加人名義送存保管事業集中保管者,應先檢具開戶申請書及印鑑或簽名式樣,向參加人申請開戶。 參加人接受客戶開設前項帳戶,應與客戶簽訂契...

📝 內容

客戶擬將有價證券以參加人名義送存保管事業集中保管者,應先檢具開戶申請書及印鑑或簽名式樣,向參加人申請開戶。
參加人接受客戶開設前項帳戶,應與客戶簽訂契約,並發給存摺。
前項契約條款,由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會商訂定,報本會核定。
第二項之存摺,不得為出質或轉讓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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