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第 18 條|園區|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4-05-07
園區事業進口貨品因退貨、調換或其他原因得申請復運出口。 前項復運出口應繕具報單,依一般貨品輸出規定向海關辦理通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