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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04 條

📜
法律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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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第 904 條
📂
分類
能源
📍
Hierarchy Path
第 八 章/第 一 節
🏛️
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 條文摘要

本章用詞定義規定如下: 一、高壓用電設備:指超過六百伏特之配電盤、變壓器、開關設備、保護設備、計器或儀表等受電裝置。 二、變電室:指在建築物內裝設高壓...

📝 內容

本章用詞定義規定如下:
一、高壓用電設備:指超過六百伏特之配電盤、變壓器、開關設備、保護設備、計器或儀表等受電裝置。
二、變電室:指在建築物內裝設高壓用電設備之房間或隔間。裝設低壓用電設備之處所,若緊臨高壓用電設備,且未以建築物或其他方法隔離者,該處所亦屬變電室之一部分。
三、電子致動式熔線:指通常由控制模組及啟斷模組組成之過電流保護裝置;其控制模組具有電流感測裝置,透過電子電路導出時間電流特性,通電觸發跳脫;其啟斷模組則於過電流發生時啟斷電流。依所選擇控制類型,得以限流或非限流方式操作。
四、排氣式電力熔線:指在啟斷電路期間,讓電弧氣體、液體或固體微粒逸散至周圍空氣之熔線。
五、熔線鏈開關:指藉由電弧及熔線座內襯產生氣體驅弧效果完成消弧,或在消弧期間同時藉助彈簧之作用完成消弧之附裝熔線筒、熔線或隔離閘刀支撐之熔線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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