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08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八 章/第 一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高壓電力電纜各種裝設之安培容量決定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裝設於地下管路者,電纜安培容量應依表九○八~一至表九○八~三規定。 二、於空氣中架設,不考慮日照強度及風速影響者,電纜安培容量應依表九○八~四至表九○八~六規定。 三、裝設於空氣中單一導線管內者,電纜安培容量應依表九○八~七及表九○八~八規定。 高壓電力電纜裝設環境土壤溫度超過攝氏二十度,或空氣中周圍溫度超過三十五度者,其安培容量應乘以表九○八~九規定之修正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