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51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八 章/第 六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金屬可撓導線管得作為管槽與高壓電動機端子封閉箱體間之連接,其長度不得超過一‧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