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第 15 條|國際貿易|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4-02-20
貿易署應於舉行聽證前預先公告之。 貿易署應同時通知申請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出席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