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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47 條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47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一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11

內容

標線依其劃設方式分為左列四類: 一、縱向標線 依遵循路線或行車方向劃設者。 二、橫向標線 與路線或行車方向成角度劃設者。 三、輔助標線 不依縱向或橫向,而依其他方式劃設者。 四、標字 以文字或數字標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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