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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48 條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48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一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11

內容

標線依其功能分類如左: 一、警告標線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及行人瞭解道路上之特殊狀況,提高警覺,並準備防範應變之措施。 二、禁制標線 用以表示道路上之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規定,告示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嚴格遵守。 三、指示標線 用以指示車道、行車方向、路面邊緣、左彎待轉區、行人穿越道等,期使車輛駕駛人及行人瞭解進行方向及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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