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59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二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11
減速標線,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路況特殊,車輛應減速慢行,視需要設於第六十條停車檢查標誌或易超速、易肇事路段起點附近。本標線為白色,厚度以不超過零點六公分為原則,寬度為十公分,間隔為二十公分,以六條為一組。視需要每隔三十至五十公尺設一組,依遵行方向之路面寬度劃設。 本標線得配合設置第三十七條路面顛簸標誌。 本標線設置圖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