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74-1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三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11
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 本標線以白色實線及機車圖形劃設之,每過交岔路口處均應標繪之,並於兩機車圖形間,縱向標寫白色「機車優先」標字配合使用。 「機車優先車道線」設置圖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