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78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三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11
「禁行機車」標字,用以告示本車道禁止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通行。繪設於路段起點。路段過長時,得於路段中加繪之。 本標字為黃色變體字。圖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