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85-1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四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11
對角線行人穿越道線,設於有行人專用時相之號誌路口;其線型為於路口對角線位置劃設X字型平行白色實線,線寬十五公分,平行寬度以三至五公尺為度。 前項標線分全日性及時段性,並應配合號誌時制設置之,時段性應將可通行時段標繪於各平行實線起點處。設置該標線之路口號誌需配合調整設置,同一路口可依需求同時劃設枕木紋行人穿越道線。 圖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