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88-1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四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11
車道縮減標線,用以指示前方車道縮減,指引匯入鄰近車道。 設於同向多車道路寬縮減路段將近處,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視需要每隔三十公尺至五十公尺設置一處。 本標線與第二十八條車道、路寬縮減標誌得同時或擇一設置。 本標線圖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