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88-2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四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11
自行車路線指示線,用以指示自行車編號路線之路線資訊、轉運站、補給站等方向及其距離。 本標線線型為長方型,線寬二十公分,二條為一組,間隔一點五公尺,劃設應緊靠路面邊線、路面邊緣或距離車輛停放線應有七十五公分寬之處。圖例如下: 本標線視需要配合劃設自行車路線指示輔助線。其線型為藍色實線,線寬為十公分,於自行車路線指示線上游十公尺開始劃設並延伸至停止線,過交岔路口自路段起點劃設三十公尺。藍色依臺灣區塗料油漆工業同業公會標準色樣第 45 號規定。圖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