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227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第 七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11
道路交通合於左列條件之一者,得設置只有紅、綠兩色燈號,或一般之紅、黃、綠三色燈號等之行車管制號誌: 一、道路、橋樑、隧道或匝道等,因施工或其他原因,必須單向管制交通者。 二、為避免隧道交通發生事故時,車輛繼續進入,使駕駛人遭受危害,而須管制交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