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232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第 八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11
行車管制號誌之啟動及斷電重開,其燈號顯示須先全紅三秒後再循序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