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3 條|港務|法規|生效中
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7-07
商港服務費之收費項目,分為船舶、旅客、貨物三項,其繳納義務人分別為船舶運送業、離境旅客、貨物託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