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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2 條

📜
法律名稱
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
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港?
🏛️
Authority
交通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1-07-07
📋 條文摘要

航港局應就入港之船舶、離境之上下客船旅客及裝卸之貨物,依本辦法之規定,收取商港服務費。但下列商港,免予收取: 一、依離島建設條例由中央政府或離島建設基...

📝 內容

航港局應就入港之船舶、離境之上下客船旅客及裝卸之貨物,依本辦法之規定,收取商港服務費。但下列商港,免予收取:
一、依離島建設條例由中央政府或離島建設基金編列預算興建者
二、公私事業機構自行投資興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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