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及其產品獎勵辦法|第 3 條|動植物防檢疫|規制|施行中
農業部|v1.0
最終改正: 2018-12-28
本辦法所稱植物及其產品,係指植物防疫檢疫法第三條規定之植物、植物產品、有害生物、栽培介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