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第 51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勞動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9-10
油輪清艙事業單位對於洗艙作業勞工應予分班,每班三人至四人,受船上清艙安全作業管理員指揮、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