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第 52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勞動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9-10
油輪清艙事業單位使用水泵為洗艙機動力從事洗艙作業,應置機械安全管理員,其任務如左: 一、進入水泵間之前應測定四周環境之油氣。 二、清艙前檢點洗艙機之電氣連接性,並確認其電阻低於每公尺十五歐姆。 三、連接洗艙橡皮管時,應使用洗艙機專用板手。 四、放置於艙內之洗艙機,應以相對之螺絲固定洗艙孔蓋,固定後,應確認能否自由旋轉。 五、開始洗艙前,先行微開供應水,確認水壓。 六、檢視機械是否正確運轉。 七、確認艙內已無積水,始得開動動力從事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