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卷規則|第 13 條|一般性考試|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考選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2-28
評閱試卷,單閱用紅色水筆;平行兩閱,第一閱用紅色水筆,第二閱用紫色水筆,另由第三位委員評閱時用藍色水筆。抽閱用橙色或綠色水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