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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關務人員與財政部關政單位人員相互轉任辦法-第 5 條

📜
法律名稱
關務人員與財政部關政單位人員相互轉任辦法
📋
條款號
第 5 條
📂
分類
任用
🏛️
Authority
銓敘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3-03-07
📋 條文摘要

本辦法未規定事項,適用公務人員有關法規之規定。

📝 內容

本辦法未規定事項,適用公務人員有關法規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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