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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旅客及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攜帶動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法-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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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稱
旅客及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攜帶動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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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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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動植物防檢疫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1-04-07
📋 條文摘要

出境人員攜帶動植物檢疫物,依本條例第三十六條或本法第二十條規定申請檢疫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護照、機船票及相關文件申請檢疫。

📝 內容

出境人員攜帶動植物檢疫物,依本條例第三十六條或本法第二十條規定申請檢疫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護照、機船票及相關文件申請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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