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原料運作安全管理規則|第 14 條|原子能|法規|生效中
核能安全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09-10-30
第五條至第七條及第九條至第十二條之運作過程涉及運送作業者,得合併申請第四條之運送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