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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 In Force

第5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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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稱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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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第5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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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第九章 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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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署
🏷️
Version
108.06.12
最後修訂: 2019-06-12
⚖️ 有罰則

📝 內容

本法所定之處罰,除另有規定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之,必要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但有關公司、商業或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之廢止,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勒令歇業處分確定後,移由工、商業主管機關或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之。

⚖️ 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