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第 97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七 章/第 二 節|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0-08-28
試驗主持人應遵從臨床試驗之隨機分配程序。 前項隨機分配程序若可解碼,應僅依據試驗計畫書規定解碼。 若臨床試驗採盲性設計,而試驗藥品有任何提早解碼之情況,試驗主持人應立即對試驗委託者解釋,並作書面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