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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環境用藥標示準則-第 6 條

📜
法律名稱
環境用藥標示準則
📋
條款號
第 6 條
📂
分類
化學物質管理
🏛️
Authority
環境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06-07-24
📋 條文摘要

第二條規定項目以外之文字或圖案,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與核准標示內容不符。 二、誇大虛偽不實。 三、有致消費者誤信之虞。 四、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

📝 內容

第二條規定項目以外之文字或圖案,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與核准標示內容不符。
二、誇大虛偽不實。
三、有致消費者誤信之虞。
四、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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