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第 6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5-01-13
海關對於依本辦法申報及通報之原始資料及相關電子檔案,應自申報或查獲之翌日起,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