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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第 2 條

📜
法律名稱
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
📋
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關?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5-01-13
📖 定義條文
📋 條文摘要

本辦法所稱有價證券,指無記名之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匯票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之其他有價證券。 本辦法所稱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之物品,指...

📝 內容

本辦法所稱有價證券,指無記名之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匯票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之其他有價證券。
本辦法所稱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之物品,指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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