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 4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財政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2-01|最後修訂: 2026-01-30
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輸入供銷售之貨物,應依貿易法、貨品輸入管理辦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