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第 12 條|組織|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院本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6-18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得視該法院及其分院事務之增減及業務之需要,擬具年度概算,報請司法院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