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第 46 條|園區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第 三 節|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15-08-13
油輪裝卸貨物或船舶加裝油料時,應圍設攔油設施;遇有溢漏,行為人應立即負責清除,並通知公民營事業。 前項情形,行為人未能清除者,由公民營事業逕予清除,其費用由船舶所有人或行為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