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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第 52 條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第 52 條|園區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第 三 節|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15-08-13

內容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船舶發生災害,公民營事業得視實際情況,將其拖離船席或拖出港外。

相關法律條文 -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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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第 26 條(第 26 條)
  •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第 27 條(第 27 條)
  •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第 28 條(第 28 條)
  •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第 29 條(第 29 條)
  •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第 30 條(第 3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