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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身心障礙學生考試服務辦法-第 5 條

📜
法律名稱
身心障礙學生考試服務辦法
📋
條款號
第 5 條
📂
分類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
Authority
教育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3-10-31
📋 條文摘要

考試服務應衡酌考生之考試科目特性、學習優勢管道及個別需求,提供適當之試場服務、輔具服務、試題(卷)調整服務、作答方式調整服務及其他合理調整之服務。

📝 內容

考試服務應衡酌考生之考試科目特性、學習優勢管道及個別需求,提供適當之試場服務、輔具服務、試題(卷)調整服務、作答方式調整服務及其他合理調整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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